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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渴望一個伴侶,那就自由地去選擇吧!
而結婚,不論是宗教抑或是民間習俗之緣由都是沒價值的。
你不能簽立一份婚約來讓他人歸屬於自己所有;因為只要是活生生的個體,就一定會有所改變。
拒絕婚姻吧!因為這只是以“個人”作為所有權的公眾宣言。
不管是男生或女生,沒有任何人得一定歸屬於誰。任何婚約都只會摧毀存在於兩者之間的和諧關係。
當我們感到被愛,我們都可以自由去戀愛;但是當我們簽立了婚約,就會感覺自己像是個囚犯,被強迫去愛著對方,而遲早我們會開始彼此憎恨的。因此,只要你和他〈她〉在一起感到很開心,你都可以選擇和這個人一起生活。
人類的創造者耶洛因口述講解給雷爾彌勒的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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