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M-289  

 

如果你渴望一個伴侶,那就自由地去選擇吧!

 

而結婚,不論是宗教抑或是民間習俗之緣由都是沒價值的。

你不能簽立一份婚約來讓他人歸屬於自己所有;因為只要是活生生的個體,就一定會有所改變。

 

拒絕婚姻吧!因為這只是以“個人”作為所有權的公眾宣言。

 

不管是男生或女生,沒有任何人得一定歸屬於誰。任何婚約都只會摧毀存在於兩者之間的和諧關係。

 

當我們感到被愛,我們都可以自由去戀愛;但是當我們簽立了婚約,就會感覺自己像是個囚犯,被強迫去愛著對方,而遲早我們會開始彼此憎恨的。因此,只要你和他〈她〉在一起感到很開心,你都可以選擇和這個人一起生活。

 

人類的創造者耶洛因口述講解給雷爾彌勒的原則 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戀愛 婚約
    全站熱搜

    Azhih Rael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